“我们承诺,在受(办)理旅游投诉的工作过程中,做到微笑服务,一站式服务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”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李瑞峰说:“我们的服务对象是来赣旅游的境内外游客。”
近日,江西省旅游局向社会发布旅游质量监督公开服务承诺书,1.热情周到、认真细致的接待游客的投诉,做到文明用语、微笑服务,并做好旅游投诉登记,办事不推诿,不拖延,实行首问责任制。2.建立旅游投诉绿色通道,实现一站式服务,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实行全天值班制,全天侯受理游客的投诉。对游客的有效投诉,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。做到事事有记录,件件有结案,前后有跟踪,实行旅游投诉限时办结制。3.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投诉受(办)理程序及工作时效,实行阳光操作,并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,接受社会监督,做到投诉反映有人办,来电来文有回音,严格依法办事,按规章制度办事,凡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以上服务承诺的,实行责任追究制。这是江西省旅游在开展创业服务年暨机关规范化建设活动中,积极建立和完善权责明晰、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,增强公共服务意识,创优旅游产业发展环境,确保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到实处的又一重大举措。
据了解,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主要职能,包括指导本省范围内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;直接处理本省重大的和跨设区市的投诉案件;根据旅游局委托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;承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。此次承诺的服务内容包括及时受理处理各类旅游服务质量投诉,为广大游客服务,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;开展旅游行政执法,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等。